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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主題:

          關于征求《南通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 征集時間:

          2022年09月16日 - 2022年10月01日

        • 征集單位:

          南通市應急管理局

        關于征求《南通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精神,更好適應政府機構改革、應急管理體制和改革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全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工作,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提供權威的預警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江蘇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我局牽頭組織在《南通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暫行辦法》(通政辦發〔2018〕129號)基礎上修訂起草了《南通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0月1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1.電子郵箱:Yjc85129679@163.com。

        2.通信地址:南通市崇川區工農南路150號政務中心主樓南通市應急管理局1504室。

        附件:

        《南通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docx

        南通市應急管理局

        2022年9月16日

        征求稿說明

        一、修訂必要性

        一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重要指示精神的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切,實做好監測預警工作。尤其是2020年7月17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召開會議上特別強調預警信息要發布到村到戶到人。

        二是適應機構改革需要。2019年機構改革后,部分預警發布單位的機構設置和職能劃分發生了調整,需要重新明確各預警發布單位和預警發布渠道管理單位的職責分工和工作機制,有必要對《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訂。

        三是預警發布需進一步規范。2018年的《管理暫行辦法》對預警信息發布機構、機制等作了規定。但《管理暫行辦法》執行至今已超過兩年,且執行中發現信息發布流程和責任權限等還不夠明確,預警發布單位發布預警信息的類別、格式、發布策略等備案工作不夠完善,有必要通過修訂《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和完善預警信息發布工作機制和流程。

        四是省級《管理辦法》發生較大變化。今年5月份《江蘇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已經修訂發布,考慮上下銜接問題,急需進行修訂。

          二、修訂依據

        主要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江蘇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強對流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服務示范體系建設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52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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