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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題:
關于《南通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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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時間:
2022年07月01日 - 2022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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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單位:
南通市交通運輸局
為維護我市軌道交通運營秩序、保障軌道交通運營安全,規范我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行為、推動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提升,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需求,根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南通市軌道交通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我局制定了《南通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于2022年8月1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南通市崇文路2號,南通市交通運輸局客運管理處(郵編:226018);南通市通州區平潮鎮,南通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平東車輛段客運中心(郵編:226361)。來信請注明“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征求意見”字樣。
2、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反饋意見:ntjtjkyglc@163.com(市交通運輸局)、ntrtyykyaj@ntrailway.com(市軌道公司)。
聯系人:市交通運輸局,蘇冬冬,0513—59003751;
市軌道公司,蘇洋,0513—69888521。
南通市交通運輸局
2022年7月1日
一、起草背景
近年來,為改善城市交通狀況,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我市大力推進以城市軌道交通為骨干的交通基礎建設,城市面貌日新月異,大交通格局正逐步形成。當前,我市軌道交通建設步伐不斷加快,軌道交通1號線將于2022年下半年投入初期運營,南通市將正式邁入地鐵時代。為規范軌道交通開通后的運營秩序,保障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維護乘客合法權益,根據《南通市軌道交通條例》的規定,南通市交通運輸局研究起草了《南通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征求意見稿)》。
二、起草依據
1.《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8號)
2.《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交運規〔2019〕15號)
3.《南通市軌道交通條例》(蘇人發〔2021〕76號)
4.南京、蘇州、無錫、上海、廈門等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相關文件。
三、起草過程
2021年11月,啟動《南通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征求意見稿)》編制工作,明確工作方案;2021年12月~2022年3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城市軌道乘客守則,起草形成《南通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的初稿;2022年4月~6月,會同南通市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進一步討論研究,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優化完善形成征求意見稿。
四、主要內容
《南通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征求意見稿)》共十六條,主要內容如下:
1.明確《乘客守則》的適用范圍
凡進入南通軌道交通各車站出入口、通道、站廳、站臺和列車車廂等區域的人員,均應當遵守本守則。
2.明確乘客應當遵守的票務管理規定
乘客應當持有效乘車憑證乘車或者以軌道交通設施支持的支付方式付款乘車,并遵守以下票務管理規定:
(一)乘客進站乘車實行一人一票制,持單程票乘車的,應當在當日當站乘車;單程票未進站使用且票內信息可讀取的車票,購票當日可在發售車站退票。
(二)乘客持票通過進站閘機進入付費區后,須在有效乘車時限120分鐘內離開付費區;超時限的,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按照線網最高單程票價補收票款,但因軌道交通不能正常運營或不可抗力導致的除外。
(三)乘客超程乘車的,應當補交超過部分的票款;無票、持無效車票或者無效乘車證件乘車的,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按照線網最高票價補收票款。
(四)乘客冒用他人優惠乘車證件乘車的,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加收線網最高票價五倍的票款;乘客持偽造、變造的車票或者證件乘車的,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加收線網最高票價十倍的票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老年人、中小學生、現役軍人、殘疾人等可以享受優惠乘車待遇,享受乘車優惠待遇的乘客應當持本人有效證件乘車。
(六)身高1.3米及以下的兒童免費乘車。
(七)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因故障或突發事件原因未完成運輸服務的,受影響的乘客可以在7日內到任一車站按當次購票金額辦理退票。
3.明確乘客可攜帶及禁止攜帶的物品
乘客攜帶的物品重量不超過30公斤,總體積不超過0.2立方米,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8米,攜帶行李物品進站乘車不得影響其他乘客。嚴禁攜帶貓、犬等寵物(工作狀態的導盲犬、執行公務的軍警犬除外)、畜禽等活體動物或者有嚴重異味、易污損設施設備等物品進站、乘車;嚴禁攜帶自行車或電動車(符合行李攜帶標準和安檢要求的除外)、充氣氣球以及其他可能妨礙軌道交通運營秩序的物品進站、乘車;攜帶風箏、滑板車、無人機等物品應有安全包裝,并不得影響地鐵運營秩序和危及乘客人身安全;嚴禁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等進站、乘車;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放射性以及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品進站、乘車。
4.明確乘客禁止行為
乘客應當文明有序進站乘車,自覺遵守車站和列車內秩序,禁止吸煙(含電子煙)、點燃明火、隨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亂扔果皮、紙屑、包裝物等廢棄物,禁止騎行平衡車、自行車、電動車(符合安檢規定的殘疾人助力車除外)等十三項影響軌道交通公共場所容貌、環境衛生、運營秩序、污損設施的行為;禁止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運營,故意阻礙列車車門、站臺門開啟或者關閉,強行上下車等十項危害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
5.明確乘客在乘車過程中的責任與義務
乘客應配合與聽從車站工作人員指揮、自覺主動維護乘車秩序和運營安全。乘客進入軌道交通車站和乘坐軌道交通時應當遵守社會公德,講文明講禮貌,遵守票務、安全、防疫等規定,接受、配合安全檢查,并注意車站的運營通告。軌道交通范圍內發生突發事件,乘客應保持冷靜,服從車站工作人員的指揮;需要緊急疏散時,乘客應在工作人員的指引或廣播的提示下,有序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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