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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題:
關于征求《關于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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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時間:
2023年02月17日 - 2023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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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單位:
南通市生態環境局
為貫徹落實省生態環境廳等十六個部門印發的《關于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的實施意見》(蘇環規〔2023〕1號),市生態環境局法規處起草形成《關于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為全面聽取社會意見,即日起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F將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征求意見期限為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8日.如有意見或建議,請于2023年2月28日前通過電子郵件或信件反饋我局。
聯系人:南通市生態環境局法規處
聯系電話:59002788
聯系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號2027辦公室
郵編:226001
郵箱:nthbfgc@126.com
關于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1).doc
一、起草背景
2023年1月18日,省生態環境廳等16個部門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的實施意見》,為貫徹落實好省《意見》,解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持續推進我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實踐引領區建設,我局起草了《關于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
二、主要內容
《意見》共分為五個部分,其中: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明確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第二部分,責任分工。明確了各部門的責任分工,細化工作內容,建立健全部門或機構和司法機關的銜接機制。第三部分,工作重點。明確了線索篩查范圍、現場調查重點;拓展了磋商主體;規范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及磋商程序;探索簡易快速評估程序;支持懲罰性賠償請求;堅持修復優先理念;探索多樣化的賠償方式;規范賠償資金管理;依法進行信息公開。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考核約束,明確獎懲內容,提高地方工作的積極性。引導公眾參與,為深入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第五部分,附則。按照規范性文件制定要求,明確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三、主要特點
一是細化明確部門職責。明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海事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具體工作內容,全面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二是拓展磋商主體。提出由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市政和園林、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以及海事管理機構分別負責職責范圍內的生態損害索賠工作。首次明確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接受委托,負責轄區內重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推動案件辦理提質增效。三是探索簡易快速評估程序。對損害事實簡單、責任認定無爭議、損害較小的案件適用簡易快速評估程序,基層辦案更具可操作性,有助于實現案件辦理效率和效果的雙贏。四是開展懲罰性賠償試點。南通作為全國生態環境損害懲罰性賠償試點地區之一,針對侵權人故意實施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且造成環境污染嚴重后果的行為,賠償權利人或其指定的部門、機構需依法提出懲罰性賠償要求。五是探索多樣化的賠償方式。鼓勵各縣(市、區)結合當地生態亮點、環境治理需求等建立生態修復基地。提出可以通過增殖放流、植樹育林等替代修復方式承擔修復責任,也可以通過開展勞務代償等方式履行賠償義務。豐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賠償與修復形式。六是規范資金管理。在依法依規使用資金的基礎上,明確賠償金可用于本區域其他生態環境損害修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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