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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題:
關于征求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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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時間:
2024年02月23日 - 2024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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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單位: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隊
為深入推進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工作,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及其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統一我市電動自行車使用、停放、充電、維護保養等日常環節中的消防安全要求,市消防救援支隊結合我市實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標準,制定了《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規范》?,F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如有意見建議,可通過以下方式在2024年3月25日前提出:
1.電子郵件:1605843476@qq.com。
2.通訊地址: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海云路1號,郵政編碼226018,法制與社會消防工作科。
附件:1、1-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征求意見稿)20240223.docx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隊
2023年2月23日
一、目的意義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環保等特點,逐步成為群眾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與此同時,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急劇增加,給公共安全帶來了嚴重威脅。目前,我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逐年攀升,上牌國標電動自行車260萬輛,非國標也有114.6萬輛,普及率極高。與此同時電動自行車火災起數居高不下。近年來,全市每年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均在百余起以上,火災傷人、亡人現象時有發生。2023年我市專門成立“三清”專班負責推進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工作,并將停放充電環節作為電動自行車全鏈條中的最直接、最關鍵的環節重點管控。2020年11月6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技術規范》(DB32/T 3904-2020),為全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防火設計和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據。但隨著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新問題、新情況,江蘇省地方標準與其已不能完全相適應,因此需要在省地方標準的基礎上結合南通實際制定《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規范》,進一步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導,提升電動自行車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鑒于此,南通支隊以問題為導向,通過建立標準規范推進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有利于遏制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有利于確保全市火災形勢穩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任務來源
根據《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下達2023年度南通市地方標準項目計劃的通知》(通市監函(2023)60號),由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隊作為編制單位,承擔起草南通市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工作。
三、編制過程
(一)標準草案編制階段
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標準草案編制階段。由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成立編制小組,制定了編制工作方案,明確了人員分工,開始標準的起草工作。標準起草前編制小組廣泛收集國內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文獻等資料,對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現狀開展調研,在充分了解全市實際情況、現實需求和問題成因后,明確了編制工作重點和進程安排。編制小組通過認真研究,提取國家標準規范、行業標準以及部分省市地方標準相關條款,對可采用的部分進行多次討論和論證,確定了標準制定原則、標準框架、標準基本內容,完成了標準草案起草工作,并向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標準立項。
(二)標準征求意見稿編制階段
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標準征求意見稿編制階段。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地方標準立項通知后,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組織標準編制組,開展深入調研工作,并向全市消防救援隊伍內部、相關部門、管理對象聽取意見和建議,經多番討論修改形成本標準征求意見稿。
四、標準編制原則和地方標準主要內容的確定依據
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及其《實施細則》、《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L1-2020)進行本標準的制訂工作。
從專業的角度上,要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消防設施通用規范》(GB55036-202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技術規范》(DB32/T3904-2020)等現行技術標準和規范性文件要求保持一致,且符合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實際,確保條文能夠執行到位;從使用角度上,要求條文制定具備可操作性和針對性,有利于指導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利于保障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火災預防和滅火救援工作。
(一)法律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江蘇省消防條例
(二)技術標準依據
GB 17761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
GB 5001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 55036 消防設施通用規范
GB 50974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GB 51348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
DB 32/T 3904-2020 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技術規范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自行車使用、停放、充電、維護保養等日常環節中需滿足的消防安全要求,以及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一般規定、充(換)電柜、電動自行車充(換)電站、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
(一)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居民社區的電動自行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新建、擴建、改建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防火設計和消防安全管理。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和其他電動非機動車消防安全管理可參照執行。
(二)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部分指標引用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消防設施通用規范(GB 55036)、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 50974)、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 51348)、 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技術規范(DB 32/T 3904-2020)等技術標準。
(三)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明確了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電動自行車停車場、電動自行車庫、電動自行車充(換)電站、充(換)電柜、充電車位的術語定義。
(四)總則
該部分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原則和要求進行了規定。
(五)使用
該部分對電動自行車使用過程中消防安全要求進行了規定。
(六)停放
該部分對電動自行車停放消防安全要求進行了規定。
(七)充電
該部分對電動自行車充電過程中消防安全要求進行了規定。
(八)維護保養
該部分對電動自行車維護保養的消防安全要求進行了規定。
(九)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
(1)一般規定:該部分緊密貼合南通當地實際情況,在江蘇省地方標準基礎上,對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的防火設計和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規定電動自行車停車場應設置防風雨棚或采用其它有效的防雨措施,設置具備無線通訊功能的獨立式感煙火災報警探測器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利用架空層作電動自行車庫時,不應占用設置在架空層內的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公共門廳,其建筑面積不應大于500m2,設置自動滅火設施面積也不得增加。
(2)充(換)電柜:對充(換)電柜的防火設計提出了具體要求。標準提出除電動自行車充(換)電站、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外,其他建筑內嚴禁設置充(換)電柜,充(換)電柜應成組布置。
(3)電動自行車充(換)電站:對電動自行車充(換)電站的防火設計提出了具體要求。標準提出電動自行車充(換)電站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嚴禁與民用建筑、甲、乙類工業建筑合建,獨立建造確有困難的,可與丙、丁、戊類工業建筑合建,建筑面積不應大于300㎡。
(4)消防安全管理: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消防器材設施管理、停放充電管理等內容進行明確。要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實行消防安全掛牌管理,主動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維護人以及相關聯系方式。建立日常消防管理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明確專人負責,每天組織開展防火檢查,加強夜間防火巡查。發現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并組織清理;對拒不配合的,應當向當地消防救援機構、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消防工作站報告。對消防器材設施管理、停放充電車位、標識界限等方面進行了細致的規定。
五、重大意見分歧的處理依據和結果
本標準在制定過程中未出現重大意見分歧。
六、與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關系
本標準與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無沖突之處。本標準的技術指標高于相關國家、行業標準、江蘇省地方標準,達到行業先進水平。
七、實施推廣建議
標準的制定,將使我市電動自行車的管理有章可依,能夠有效遏制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標準發布后,在全市組織開展專題宣貫培訓活動,營造貫徹標準的良好氛圍,促進各相關單位和個人準確理解、掌握和執行標準。同時,在使用過程中不斷積累總結,聽取意見和建議,使本標準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得到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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