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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題:
關于向社會公開征求《南通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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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時間:
2022年05月16日 - 2022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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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單位:
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了規范住宅物業管理活動,維護物業管理各方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環境,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起草了《南通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提高立法質量,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廣大市民、社會各界人士可于2022年6月16日前通過以下方式對修訂草案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
一、登陸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zj.nantong.gov.cn),訪問首頁右側的“調查征集”欄目,通過“我要提議”對修訂草案提出意見。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物業管理處(郵政編碼:226007,地址:南通市崇川區工農南路150號),并在信封上注明“《南通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字樣。
附件:1.《南通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2. 關于《南通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南通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doc
附件2:關于《南通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doc
修訂后《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共有六十條,較原《條例》的六十三條內容減少3條,共設置總則、業主和業主組織、前期物業管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與監管、法律責任、附則七個章節。通過修訂,明確了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期間屬地政府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指導和支持,規定了物業服務企業的職責和給予業主的義務;進一步規范了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主體和籌集渠道,針對當前部分住宅小區尚未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情況,新增了緊急維修由業主申請或者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代為組織的規定;建立了住宅小區應急物業服務機制,規定了應急物業服務組織實施的主體、應急服務的內容、期限和費用來源;鑒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沒有對物業保修金給予規定,刪除了原《條例》中涉及物業保修金的有關條款;根據機構改革,對原《條例》中部分行政主管部門的名稱進行了修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上位法中對“業主委員會成員”“物業費”等名稱的表述,將原《條例》中相關的表述進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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