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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題:
關于公開征求《南通市市區室外體育健身器材管理辦法》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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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時間:
2022年06月27日 - 2022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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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單位:
南通市體育局
為了加強市區室外體育健身器材管理,進一步推動群眾體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和《江蘇省全民健身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市區實際,南通市體育局會同相關部門起草了《南通市市區室外體育健身器材管理辦法》,現將《南通市市區室外體育健身器材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全文在網上公布,廣泛征求社會大眾意見建議,您可在2022年7月28日之前將自己的意見或建議通過郵寄信件、傳真或者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南通市體育局群眾體育處
郵政編碼:226000
傳真:0513-59002920
電子郵箱:ntstyj@163.com
附件:南通市市區室外體育健身器材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
南通市體育局
2022年6月27日
《南通市市區室外體育健身器材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docx
根據省體育局、財政廳、市場監管局《關于加強公共場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蘇體群〔2022〕19號)和體育總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辦法》(體群字〔2017〕61號)要求,市體育局組織開展了《南通市市區室外體育健身器材管理辦法》(通政規〔2016〕2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現將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
2016年市政府發布《南通市市區室外體育健身器材管理辦法》(通政規〔2016〕2號),自該辦法施行以來,在市區全民健身管理工作中發揮了顯著作用,實現科學合理的規劃、保質保量的建設、責任明確的管護、逐步有序的更新,確保每個環節都有責任人,杜絕推諉扯皮的情況發生,讓老百姓能夠安全、科學、便利地進行健身活動,有更多科學健身的獲得感。2021年,我局在市司法局的指導下,委托第三方對《管理辦法》進行了后評估,并在政府網站進行了公示。為進一步規范市區室外體育場地設施和健身器材的管理,擬對《管理辦法》的適用范圍和管理主體等內容進行修訂。
二、文件起草的過程
為做好《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市體育局相關業務處室分以下幾個階段進行修訂起草。(一)我局相關處室根據局領導的指示要求,對《管理辦法》適用的區域和健身器材涵蓋的種類進行了調整,并將社會力量建設的健身器材也一并納入該辦法,形成《管理辦法》初稿。(二)召開《管理辦法》修訂工作座談會,邀請相關區和相關單位負責同志、群眾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代表,討論《管理辦法》初稿。(三)征求相關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相關部門意見,在市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管理辦法》修訂意見。匯總相關征求的意見,形成《管理辦法》(送審稿),召開專家座談會,完善內容之后再次征求相關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相關部門意見。(四)經司法局審核后,報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
三、文件的框架內容
《管理辦法》旨在進一步明確市各相關部門、各區政府及區體育行政部門和接受單位的職責,實現科學合理的規劃、保質保量的建設、責任明確的管護、逐步有序的更新,確保每個環節都有責任人,杜絕推諉扯皮的情況發生,讓老百姓能夠安全、科學、便利地進行健身活動,有更多科學健身的獲得感。
《管理辦法》共二十五條:明確了本辦法中體育健身器材的種類和范圍,明確了各區政府(管委會)、市體育部門、區體育部門和鄉鎮(街道)等器材管理單位的主要職責。明確了室外體育場地的面積要求和體育器材的質量要求,壓實了各區政府(管委會)在規劃建設、資金保障主體責任,明確了健身器材管理部門管理維護的工作職責,明確了體育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同時,也明確了各單位及個人在室外體育健身器材設施建設、管理、維護、使用過程中,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所應當承擔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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