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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題:
關于征求《南通市應急救援隊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南通市社會應急力量使用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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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時間:
2024年07月11日 - 2024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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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單位:
南通市應急管理局
為規范和加強我市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社會應急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切實提升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我局對《南通市應急救援隊伍管理辦法(試行)》《南通市社會應急力量使用辦法(試行)》組織了修訂,并形成兩個辦法的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7月21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1.電子郵箱:
2.通信地址:南通市崇川區工農南路150號政務中心主樓南通市應急管理局1601室。
附件:1.南通市應急救援隊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docx
南通市應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
為加強我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強化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鼓勵社會應急力量參與做好應急工作,提高各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能力,由我局起草、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南通市應急救援隊伍管理辦法(試行)》(通政辦規〔2021〕1號)和《南通市社會應急力量使用辦法(試行)》(通政辦規〔2021〕2號)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屬于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管理辦法》出臺以來,順應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現實需要,對標應急管理工作大局,重點對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的功能定位、建設責任、日常管理、指揮調度、保障工作等方面進行了明確,對引導應急救援隊伍健康有序發展、提升應急救援隊伍協同應對水平、規范應急救援隊伍日常管理活動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和引領作用?!豆芾磙k法》結合我市實際,緊盯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這一目標,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謀劃和頂層設計,確立了“綜合救援隊伍管全面,專業救援隊伍保領域,突擊救援隊伍起支撐,社會救援隊伍補短板”的建設思路,為我市建立應急救援隊伍發展長效機制,構建“一體化”應急救援力量體系提供了法制保障和政策支持。
《使用辦法》出臺以來,在支持、引導和規范社會應急力量有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方面發揮了重要積極作用。在強化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能力,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做好應急工作,推動社會應急力量持續健康發展等方面起到了比較明顯的促進作用。一是完善了應急救援體系。社會應急力量已成為應急救援力量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發揮其志愿公益、貼近群眾、響應迅速、各有專長的優勢,參與水上、航空、潛水、醫療輔助等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在生命救援、災民救助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二是推動社會應急力量健康發展。辦法實施以來,越來越多的單位和個人積極參與到應急救援工作中來,形成了政府與社會力量協同應對突發事件的良好局面?,F全市在民政注冊的社會救援隊伍共計17支(516人),辦法實施以來累計新增10支社會應急救援隊伍。三是保障了社會應急力量合法權益。該辦法不僅為社會應急力量提供了參與應急救援的渠道和平臺,還通過一系列措施保障了他們的合理利益,從而推動了社會應急力量的持續健康發展。四是社會應急力量救援能力不斷提升。辦法的實施使得南通市在應對各類突發事件時,能夠更加有效地調動和整合社會應急資源,從而顯著提升了應急救援的整體能力。南通市社會應急力量在國內外各類救援活動中取得了顯著成果,如參加土耳其大地震、京津冀洪災等救援行動,成功搜救和轉移了大量受災群眾,充分展示了南通市社會應急力量的專業性和實戰能力。
按照《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南通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要求,帶試行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有效期為2年。兩個辦法目前已實施3年,根據全國規范性文件庫規范性文件上傳的統一要求,超過有效期的規范性文件有效期統一延續到2024年7月31日。
根據《市政府辦關于開展2024年度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工作的通知》,兩個辦法確定為后評估對象,為了保證評估結論的客觀性、公正性和專業性,我局于 2024 年4月確定北京市煒衡(南通)律師事務所為兩個辦法后評估項目的第三方評估機構,負責具體開展評估調研及報告撰寫等工作。
本次評估活動主要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前期準備階段,主要工作是擬定項目提綱,明確項目組負責人及成員分工、明確階段性目標,針對2個辦法的具體制度,以各類應急救援隊伍隊員等作為滿意度調查對象,完成調查問卷的設計、錄入和發放;第二階段為調研論證階段,主要工作是征求各方意見,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召開座談會,分析匯總所有相關數據;第三階段為評估報告形成階段,主要工作內容為撰寫2個行政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報告的初稿,并召開專家論證會、組織專家對初稿進行研討;第四階段為評估報告修改及定稿階段,主要工作內容為結合專家論證會的專家意見,修改完善、并形成正式評估報告。
經過客觀、全面的評估,評估機構形成以下評估意見:
1、《南通市應急救援隊伍管理辦法(試行)》整體質量較高,在實施之后對于提升南通市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管理、指揮調度和各類保障等方面起到了比較明顯的促進作用,但是囿于《管理辦法》的篇章所限,對于應急救援相關部門的職責細分、溝通協調機制以及應急救援隊伍的補償與保障制度等方面規定的不夠具體明確。建議對《南通市應急救援隊伍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修改后將試行轉為正式實施,并在明確有效期后重新公布。
2、《南通市社會應急力量使用辦法(試行)》整體質量較高,在實施之后在強化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能力,鼓勵社會應急力量參與做好應急工作,推動社會急力量持續健康發展等方面起到了比較明顯的促進作用,建議對《社會應急力量使用辦法(試行)》進行修改后將試行轉為正式實施,并在明確有效期后重新公布。
7月9日,市司法局組織召開會議,會議明確7月31日未通過政府常務會議集體審議決定的規范性文件一律失效。當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關鍵期,全市防災減災形勢和應急救援的任務更加緊迫,為保證兩個辦法的有效性,同時因為時間緊,本次修訂將根據后評估意見對兩個辦法進行修改,將試行轉為正式實施?,F需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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